大家開車上高速公路,
常看到拖車在路邊等,一旦有狀況,
不用3分鐘,拖車馬上出現
另外在路上有屍體出現,
常常也很快會有禮儀社的出現,為大體蓋上白布
聽說還有「搶業績」的原則…
但是,
一個人倒在醫院或是診所外
居然沒有醫師馬上出現
這難道是「高速公路拖車和禮儀社比醫師有道德」???
還是身為醫師必須「依法冷漠」??
台灣很多的媒體、健保局、改革別人會、監督別人盟
最喜歡說
「醫師A健保」,「健保會倒都是醫師害的」
如果這說的通,
那路倒的病人不是最好A
應該看到醫師快步跑出去,把病人扛回來,做所有最高價的檢查
最好再把他的健保卡刷個50次……
為什麼??
為什麼沒看到醫師搶成一團,
但是,
一個人倒在醫院或是診所外
居然沒有醫師馬上出現
這難道是「高速公路拖車和禮儀社比醫師有道德」???
還是身為醫師必須「依法冷漠」??
台灣很多的媒體、健保局、改革別人會、監督別人盟
最喜歡說
「醫師A健保」,「健保會倒都是醫師害的」
如果這說的通,
那路倒的病人不是最好A
應該看到醫師快步跑出去,把病人扛回來,做所有最高價的檢查
最好再把他的健保卡刷個50次……
為什麼??
為什麼沒看到醫師搶成一團,
反而看到醫師們躲起來,像看到洪水猛獸……
因為
這些健保局、什麼改革別人會、來路不明的監督別人盟沒告訴社會真相
真相是這樣的
1。健保A醫師的金額,遠大於「少數不肖醫師A健保」
是的,確實有極少數醫師A健保
更多的,是「沒有跟上健保局任意變更,申報錯誤而被健保局認定為A健保」
但這些加起來,遠遠不到所有金額的1%
99%以上,是「做一塊只給八毛」的「健保A醫師」
一年五千億的健保花完,就至少「A了醫界兩千億」
鄉民可能會說:「A醫師,A的好!!」,那就A 的好,
有人路倒在醫院門口,醫師不可能「自己跑出去被A」吧!!
扛進來做了檢查,
事後還不是「被不在現場,也不知道是不是醫師的黑箱審查核刪」
A了醫界的兩千億,還不包含被「黑箱核刪」的
再加上去一年A個3-4千億跑不掉
我不想救了人,還依「健保法」賠錢,可以嗎??
2。談錢太低級,OK!!
醫師累了可以吧!!,一周工時80小時以上,有些甚至100小時以上
是的,衛生署大官說「醫師一周200小時不違法」
別忘了一般勞工可是「兩周80小時」
而一周 7x24 也只有168小時……
累了,就容易犯錯,
有人倒在醫院門口,醫師「依法並沒有救助責任」
我怕犯錯,不去雞婆,請「有勞基法保障工時的警消人員」去救
不是更好嗎??
3。沒醫德??
是的,鄉民沒梗了就會搬出「醫德」,
但你不會想想
高速公路的拖車,會比台灣的醫師有「醫德」??
這麼明顯的問題,
有人倒在醫院、診所門口,裡面醫師嚇的半死
醫師一下班,就立刻脫下白袍,裝成路人
為什麼和健保局、媒體說的「醫師一有機會就A健保」完全不一樣??
因為
因為
這些健保局、什麼改革別人會、來路不明的監督別人盟沒告訴社會真相
真相是這樣的
1。健保A醫師的金額,遠大於「少數不肖醫師A健保」
是的,確實有極少數醫師A健保
更多的,是「沒有跟上健保局任意變更,申報錯誤而被健保局認定為A健保」
但這些加起來,遠遠不到所有金額的1%
99%以上,是「做一塊只給八毛」的「健保A醫師」
一年五千億的健保花完,就至少「A了醫界兩千億」
鄉民可能會說:「A醫師,A的好!!」,那就A 的好,
有人路倒在醫院門口,醫師不可能「自己跑出去被A」吧!!
扛進來做了檢查,
事後還不是「被不在現場,也不知道是不是醫師的黑箱審查核刪」
A了醫界的兩千億,還不包含被「黑箱核刪」的
再加上去一年A個3-4千億跑不掉
我不想救了人,還依「健保法」賠錢,可以嗎??
2。談錢太低級,OK!!
醫師累了可以吧!!,一周工時80小時以上,有些甚至100小時以上
是的,衛生署大官說「醫師一周200小時不違法」
別忘了一般勞工可是「兩周80小時」
而一周 7x24 也只有168小時……
累了,就容易犯錯,
有人倒在醫院門口,醫師「依法並沒有救助責任」
我怕犯錯,不去雞婆,請「有勞基法保障工時的警消人員」去救
不是更好嗎??
3。沒醫德??
是的,鄉民沒梗了就會搬出「醫德」,
但你不會想想
高速公路的拖車,會比台灣的醫師有「醫德」??
這麼明顯的問題,
有人倒在醫院、診所門口,裡面醫師嚇的半死
醫師一下班,就立刻脫下白袍,裝成路人
為什麼和健保局、媒體說的「醫師一有機會就A健保」完全不一樣??
因為
他們在媒體上抹黑醫師,只是為了讓醫師噤聲
方便他們管理而已
這種來路不明的病人常是乾隆花瓶
修好了常會被健保局「依法」賴修理費,
修好了常會被健保局「依法」賴修理費,
沒修好「依法」一賠就是千萬
當醫師的,對於那些「依法不負有救助責任的路人」
只好「依法冷漠」一點了……
說到這個,
台灣修了個法,
聽說以後「不是醫療人員」管閒事救人,不負刑事責任
聽說以後「不是醫療人員」管閒事救人,不負刑事責任
嗯,提醒你,「造成的損害還是有民事賠償責任」的
至於「執勤中的醫療人員」還是乖乖做自己的事
跑出去管閒事救人,只要結果人家不滿意
刑、民事責任不但沒少
照判例還是「比一般人重」的…
乖乖「依法冷漠」吧…
(原po文 2012-8-8 醫聲論壇)
(原po文 2012-8-8 醫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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