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防衛醫療第十四集: 要你有罪,法條多的是

防衛醫療之十四------要你有罪,法條多的是

這一集我們再談談「以刑逼民」
以刑逼民的核心,
其實就是恐嚇取財
「有前科哦!」、「沒有良民證哦!
「要關進牢裡捅菊花哦!!
目的讓醫師感到害怕,乖乖地把錢交出來

除了最常見的「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之外
還有很多,只要能讓你恐懼的
讓你害怕「留下前科」、「牢獄之災」的法條
都可以拿來運用
甚至,對方也不用勝訴
只要逼你上法院,逼你放下診所、醫院的工作
造成你的損失,
常常也可以逼你「拿誠意出來解決」
只要告你
讓你「因為恐懼,而拿錢出來和解」
對方就能夠得到「恐嚇取財」的目標
至於你被判多少、關多久,
從來都不是重點

比如「偽造文書」就很常用
醫療用的文書很多
「手術同意書」、「病歷」
除了內容之外,還有簽名
能早點寫就早點寫
不要以為等一下再來寫
很可能「等一下」家屬就來要病歷了
家屬看到你在「補病歷」
馬上解讀成「意圖脫罪」了
而病歷寫了最好不要塗改
萬不得已塗改了,也要註明時間
不要有「修改病歷,就能脫罪的僥倖心態」
特別是「已經知道可能得上法院」的時候
有了這樣心理建設
一方面減少法院羅織罪名的機會
另一方面,也會讓自己在「事前更小心記錄」

重大傷病、外勞、身心障礙的同意書
診斷書,也請千萬據實填寫,不要有半點虛假
80歲沒人照顧、家裡有問題
對不起,那是他家的事
那是「政府政策」的問題
也許你「自認好心、心軟放水」,
但是「違法一點點也是違法」
還有詐騙商業保險
要醫師配合的調包檢體、開假診斷書的……
這些,都是「醫學院沒有教」的
敢做犯法的事
除非你確定法院是「你家開的」
不然就小心「關進牢裡放長假」…

而且醫護人員身份特殊
連「在路上救人都得小心」
政府立法「救人免責」的時候
它可是「把醫護人員排除在外」的!!
一般人急救「叫叫CAB
醫護人員可得「看看DEF
看到路倒的、昏倒的
先「看」,確定是不是熟識的「自己人」
再「看」,旁邊有沒有別的人
有別人固然要讓別人救,
沒有別人更是「死無對證」,
一碰了就準備背「兇手」這個黑鍋
Distane,保持距離,愈遠愈好
Escape,快速離開現場
Find,找個藉口,走路的就說自己喝了酒,
開車的就說家裡有急事
「你管了別人的閒事,別人最好沒事
別人有事,你就得準備誠意來擺平這些事」

醫學院的老師,大多數都是好人
但是,都「沒出過社會」
教出來的學生「也沒什麼社會概念」…
不論是「一時心軟」、「一時衝動」或是「一時貪心」
只要走錯一步
從此就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中
他們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要脅你

其他還包括了激怒你偷錄音
引誘你動手的傷害、毀損
就像網路上有人會故意激怒你
再節錄你「盛怒失控的文字」告你一樣

我說過醫師身為「台灣第一黑幫」,
應該要有所覺悟
你的病人、健保局和檢察官可是無所不用其極的
在「找尋你的罪行」
這條不行、再換一條

記得之前在討論醫師所得算「薪資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時
有網友說:「這麼麻煩,乾脆國稅局直接認定為「不法所得」算了」
雖然是玩笑話一句
卻也有幾分真實
看看這個社會氛圍
不可不小心啊!!


 (原po文 2012-8-27 醫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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