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防衛醫療第七集: 對病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先說個真人真事
話說小弟剛做內科住院醫師的時候
那是個相對現在而言,醫病還算和諧的時代
那時候照顧到一個病人
26
歲男性,感染性心內膜炎
這雖然不是個「很常見」的病,但也算很有名的病
小弟算書唸的很認真的,所以自認相當了解
初生之犢不畏虎,「蓋頭鰻」就是這樣吧!
那個男生,我接手的時候,抗生素也打了一週了
他每天嘻嘻哈哈,除了打抗生素之外,
就是看報紙、打電動或是到護理站和小姐說笑
住院到現在,連發燒都沒有
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內科的病人
但是
每天查房,主治醫師都和家人說「這個病很危險,有猝死的可能」
那時小弟不懂事,以為只是主治醫師在「恐嚇病人」,要他乖一點
家屬也嘻嘻哈哈,可能和我想法一樣
病歷上有一段「已告知家屬病人有猝死可能」,後頭還有病人和家人的簽名
正當我在想這個主治醫師會不會太誇張的時候
大概是第三天吧!!
病人在病床上突然抽筋、失去意識,我趕過去急救、插管
一問之下,病人前一分鐘才有說有笑,拿了報紙經過護理站
CT
一切,ICH腦出血,應該是mycotic aneurysm rupture
(
中文不知道怎麼說)
急會診神經外科開刀,開完出來,昏迷指數三分

這是我一輩子印象最深的病人,
他讓我學會了「對病人太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如果主治醫師那時沒有一再強調死亡可能性,他可能得被抓去關了
他有任何疏失嗎?? 沒有!! 全院MM討論過,就是這樣了!
民事賠償要看了,病人死了,200萬跑不掉
沒死一定是植物人,2000萬是基本消費
如果這個事發生在現在
他一定完了,什麼「事先沒做CT」之類的事後諸葛亮說法
都會「出現在判決書上,一方面指導醫療,一方面找個理由定你罪」
法官、檢察官審查病歷的方法,
就像「古代用文字獄抓政治犯」一樣
(
病歷當然要中文化,這樣搞文字獄才快)

後來,這個事情一直在我的腦中,
很多次讓我化險為夷 (我覺得一直有人在保祐我,所以才平安到現在)
於是
開個診斷書,病人要求加一堆字,對不起,我只按事實開,
沒證據你硬要我寫,我就註明「病人自認如何如何」
還剩九天回來門診,想提前拿藥
對不起,健保規定不行,要就自費,不然另找「蓋頭鰻」
說我不仁心仁術?? 沒有史懷哲的情神??
請問?? 這是法官判刑的參考嗎??
不是!! 「依法不行」! 在台灣,太好心的「史懷哲」都變成「死懷哲」

有前輩說
「把每一個病人都預設成會告你的人」
這幾年來可能真得這麼幹了……
其實真這樣幹,很容易就得憂鬱症……
這可能也是為什麼,重症的醫師都受不了,跑了!!

所以
你刀開的比胡瑞恆好嗎?? 你做化療,病人都不會敗血症??
你接斷肢都會長? 開腦都會醒??
這些人都有事!! 台大也有事!!
隨隨便便都是百萬到千萬的賠償,地獄也不過如此!!

所以,防衛醫療,沒有婦人之仁,一切「依法辦理」
「對病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你的病人,下一秒就可能是你的敵人

(原po文 2012-8-10 醫聲論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